胡斐的胡子

胡斐在《雪山飞狐》中出场的时候,留着一把大胡子,是“满腮虬髯,根根如铁”。在这部书里,金庸没有给出胡斐留须的原因,只是说他外形像父亲,“胡一刀……容貌威严,他生的孩子自也是这般”。

但在一年后写的《飞狐外传》中,金庸似乎给出了胡斐留大胡子的原因,暗示那是因为程灵素。

许多读者包括我在内,读《飞狐》的故事,不自觉地就对程灵素钟爱有加,成了她的娘家人,同时对胡斐怨怼非常,一看到他的㞞样儿就想冒火。每当胡斐不爱小程,嫌她黄、瘦、发育不良、不好看,便很想去抓住他肩膀摇晃:你凭什么?你有什么了不起?你胡斐自己也是黄瘦的,一出场的时候就是个“黄瘦小孩”,你有什么资格嫌弃人?

加之金庸树立的女一号袁紫衣又不甚讨喜,用东北话叫拉胯,更让程灵素显得好。在书中,小程的形象越写越光彩——勇敢、执着、仗义、深情;袁紫衣的形象越来越不得人心——矫情、人设混乱,上一秒还在拼命撩胡斐,与之打情骂俏,下一秒又翻脸说自己四大皆空,宝相庄严。此消彼长之下,人们就更加为小程不值,也就更烦胡斐,觉得他浅薄,不懂珍惜,瞎了眼。

他后来为程灵素的死哭泣、流泪,让读者反而更烦了,总感觉这番哭哭啼啼的做作颇有点假惺惺。伊人已去,似乎胡斐再做什么都无法给程灵素在天之灵以慰藉,也无法给执拗地喜欢程灵素的读者以慰藉。

只除了一件事,就是大胡子。

这是金庸有意留下的温暖一笔——程灵素死去很多年之后,在寒冷的辽东玉笔峰上,胡斐重现江湖。当他猛然转身亮相的一刻,你也许会莫名有了一股暖意,觉得心中的某处伤痛稍稍得到安抚,因为他留着一部大胡子。

胡斐本来是不留胡子的。金庸小说的男主几乎都不留胡子,以保持小白脸的形象。郭靖到了三十多岁才只“上唇微留髭须”,象征性地有一点点胡子。杨过则到三十六岁都不留胡子。

胡斐过去也不留胡子。他第一次“蓄须”纯粹是化装改扮,为了混进敌人的阵营。那天早晨,给他易容的就是程灵素。

程灵素道:“先给你装上胡子,这才放心。”拿起浆硬了的一条条头发,用胶水给他粘在颏下和腮边。

这一番功夫好不费时,直粘了将近一个时辰,眼见红日当窗,方才粘完。

对自己的这个狂暴扮相,胡斐觉得很新鲜有趣,“揽镜一照,不由得哑然失笑,只见自己脸上一部络腮胡子,虬髯戟张……大增威武,心中很是高兴”。

于是他随口说了一句话:

二妹,我这模样儿挺美啊,日后我真的便留上这么一部大胡子。

彼时程灵素想回答说:“只怕你心上人未必答应。”但话到口边终于忍住。她不愿显得自己酸溜溜,也不想让这个美好的早晨变得尴尬。不久之后她便死了,为胡斐吸毒而死。胡斐也真的从此留起了一部络腮胡子。

一部胡子,殊不足道,但这却是胡斐为程灵素做的最能稍稍感动人的事。此前他其实也为程灵素做了许多,其中也不乏决死忘我之举,比如他曾为了救程灵素,冒死出手与敌人相拼,使自己手背上沾了“三大剧毒”,险些送命。其中的情分不可谓不深,但不知为什么,读来就是让人无力感动。小程死后,他的流泪痛悼也都是真的,但也照样让人感动不起来。

可是,十年后的一部胡子,偏偏就让人有点莫名的暖意,让人相信他是在怀念着那个上午,红日当窗,在安静的房间里,她一根根地给他细心粘着胡须。

胡斐遇到程灵素,多数人认为时间晚了一点。就在两人认识前不久,他先遇到了袁紫衣,然后一头扎进去不能自拔了。

但也不妨可以说,胡斐遇到程灵素早了一点。此前他动心的人要么是马春花,成熟艳丽,极能吸引初通人事的懵懂少年,要么是袁紫衣,漂亮能干,和她在一起极有面子,年轻男孩很难躲开这种诱惑。如果等他再晚一些、再成熟一点的时候遇到小程,未必就会完全不喜欢。情场中的酸甜苦辣一路尝下来,他也许会有新的感悟,也许更懂欣赏了,说不定觉得小程更好。可惜程灵素出现得早了,那时胡斐还嫩,欣赏不来,满脑子高大白。

《天龙八部》里,当阿朱死了之后,乔峰实际上就死了,变成了一个躯壳,再没有真正开心过。我大胆地说一句,在程灵素死了之后,胡斐其实也死了,他本人却还意识不到。伊人已逝,伤口固然是会平复的,可有一些东西平复不了。渐渐地,他会发现生命缺了最珍贵的一块,再也不能完整。他会沉浸在长久的失落和忧伤里,就好像一座城市陷入了绵长的雨季。

如果他和程灵素都有自己的门派,他多半会像王重阳和张三丰一样说:我的门人,永远不许和她的门人动手。可是药王谷传承已断,没有传人,他连这种自我安慰的命令都发不了,找不到办法排遣情绪,寄托自己的怀念。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郑重地兑现了一个微不足道的承诺,永远地留了一把大胡子。那是她当初给他设计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