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在长治开始的农业合作化试验,让这个地方成为中国农村系列变革的第一环。长治位于山西省东南部,东倚太行,与河北、河南两省为邻;西屏太岳,与临汾接壤;北交晋中;南连晋城。长治也是山西著名的米粮产地。在由“土改分田”到“土地集体所有”这个土地制度的流变过程中,长治是重要的地标。在之前的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一直是依靠“打土豪、分田地”和“耕者有其田”的措施在农村赢得支持。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为什么改变了这种农民个人拥有土地和耕作土地的方式?对于土地重新集中和农村重新出现贫富差距的担忧是其中一个答案。长治出现的农业合作化,正是这种流变的关键一环。
1951年,距离山西全省完成土改已经过了5年。
作为自己最早站稳脚跟的一块土地,中国共产党迅速在这里完成了土地改革。从1942年开始,山西老区开始施行减租减息的政策;到1946年为止,整个山西省已经完成了土地分配。耕者有其田,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次政权变更,新崛起者都会用这种方式来团结农民,让他们站在自己一边,共同反对旧有的政权。
但是分散之后的土地,总是会重新集中。当然,按照一些历史学家的考证,这种土地集中并不会像我们所想的那样——土地私有和允许土地自由买卖之后,土地高度集中,形成大地主和贫农的极端两极。
1951年的山西省委就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山西省委了解的情况是,农村这几年有两个新的现象出现:一个是农村阶级有所分化,有人卖地,有高利贷,一部分农民希望向富农方向发展;另一个是原来的长期互助组,特别是高级互助组,现在有些涣散,巩固不下来。”中国老一代经济学家,曾任职于中央农工部的杜润生老先生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
当时的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在写给华北局的报告中说,有一些互助组得到了巩固,是因为搞了一些公积金和公共财产。赖若愚后来找到了当时长治的地委书记王谦,向王谦表示,长治是太行山革命老区,应该想办法把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
“王谦做了调查研究后,认为可以把长期互助组改成土地入股的农业社,一方面按劳分配,一方面允许土地入股分红。同时要积累一点公共财产,退社时不允许带走。农民的土地也不一定都入社,允许自己留一点,自种自收,一般是80%入社。集体劳动,可以有分工,有公共财产和按劳分配,就可以利用它来动摇私有制,使农村的生产、农民的组织程度都能进一步提高。
“山西报告的另一个方面,是考虑如何在互助组织内部限制富农的问题,因为担心互助组会变成富农的‘庄园’。”杜润生回忆说。
在此之前,东北地区的领导人高岗也发现了相似的问题。一些农民开始卖地,另外一些农民则开始买地,并且雇用工人帮自己种地——这批人中间还包括一些共产党员。高岗的对策也是鼓励互助合作,同时在贷款、新式农具、优良品种和劳模评选等方面来限制单干户。当东北局向中共中央汇报这个问题后,刘少奇批示说:“在今天农村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村资本主义的一定限度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党员向富农发展,并不是可怕的事情……”刘少奇仍然坚持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阶段,在农村内部,土地私有和出现富农是这个阶段的正常事件。
但是王谦在长治的变革却引发了一场大争论,这场大争论直接导致中国农村开始大规模推广农业合作化运动,土地所有权开始从私人所有向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转变;它也导致了一些中共领导人个人命运的变迁,那些在这些争论中倾向于反对大规模推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领导者,从邓子恢、薄一波、彭德怀再到刘少奇。
王谦将他在长治建立合作社试点的经历写成报告,递给建议(或者说命令)他在长治想办法加强互助合作组织的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赖若愚又根据王谦的报告向他的上级华北局书记薄一波报告。薄一波派了一个工作组到山西和长治考察。工作组回来之后,对长治试验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而在华北局组织召开的华北五省互助合作会议上,华北局劝说山西省委修改他们的意见,以薄一波为首的华北局领导认为,长治试验“利用农业社动摇私有制,不符合新民主主义的总精神”。而来自山西的代表,包括长治试验的施行者王谦在内,极力维护山西省委的意见。
薄一波和他的副手华北局副书记刘澜涛,将华北局和山西省委的争论报告给刘少奇。刘少奇给出的批示类似于他对华北局的回复:农村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也并不可怕,提出用合作社动摇私有制,“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杜润生的回忆,刘少奇还提到,“三年准备,十年建设”以后,才可以考虑社会主义问题。“因为当时的设想是先国家工业化,后农业集体化。”
但毛泽东却表示支持山西省委的长治试验,“难道我们就不能把农民组织到合作社,依靠分工协作、统一经营,来提高生产力,动摇私有制基础?”他指示陈伯达主持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讨论当前针对长治试验和农业合作化所产生的争论。
毛泽东并没有亲自参加这次会议。但是毛泽东建议大家去找一位熟悉农民和农村的作家,听取他的意见。找到的这位作家,正是“山药蛋派”的大师赵树理。赵树理以农村为背景的作品《小二黑结婚》和《李有才板话》等,都成为那个时代的文学经典。
在会议上,“农民的作家”赵树理和“笔杆子”陈伯达发生了争论。赵树理根据他了解的情况认为,农民并不愿意参加合作社,甚至连互助组也不愿意参加。赵树理一口山西话,福建人陈伯达听不懂。而陈伯达讲的一口福建话,赵树理也听不懂。当赵树理的意见被人用陈伯达听得懂的语言告诉陈伯达时,他勃然大怒:“你这纯粹是资本主义思想嘛!”
这种争论并没有解决问题。至少杜润生所在的中南局就仍然坚持将互助合作局限在“试办”的范围,“我们当时还认为,土改之后,农民才从地主那里获得土地,成为自己的财产,自然要求独立自主地经营发展。贫农是有不少困难,但不会由于有困难,就愿意把自己的私有权拱手相让。”杜润生说。
1953年1月杜润生和邓子恢从毛泽东那里出来,两个人互相交流对山西和长治试验的看法,杜润生的观点仍然是:“山西提出试办合作社本来是可以的,但把目标定在动摇私有制,有诱发‘左’的倾向的潜在危险,如过早全面消灭个体经济等;对两极分化也估计过高,为发展生产,土地在农户之间有些买卖调整是自然的。”当然,他也认为刘少奇指责长治试验为代表的合作化冲动是“空想社会主义”有些夸张。
赞同杜润生看法的邓子恢建议杜润生写一份报告给毛泽东。杜润生并未照办。当他把自己的想法向陈伯达提起时,陈伯达很不高兴,说合作化是毛主席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创造。
而在1953年的后期,天平已经开始向陈伯达和长治试验倾斜。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而在这个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毛泽东认为应该改变所有制的形式,消灭私有制,“农村阵地,社会主义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必然要占领”。而占领农村阵地的方式就是大规模的合作社化,将农民的土地私有制改变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不赞成合作社,为私有经济说了好话而没有为合作社说好话的中共领导人,都受到了毛泽东的批评,包括刘少奇、薄一波、邓子恢和陈云。
一份调查报告中说,一些地区强迫农民加入合作社。“村干部在街上摆两张桌子,分别代表两条道路,让群众选择,说:‘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看你走哪条,要走社会主义的在桌上签名入社。’谁要不参加社就是想走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美国的道路。”杜润生回忆道。
邓子恢主持解散了一批强制成立的合作社,这被毛泽东批为“冒退”。1955年5月,决意加速合作化的毛泽东对邓子恢说:“不要再犯1953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错误,否则又要做检讨。”在7月31日的会议上,毛泽东又批评邓子恢和农工部“像一个小脚女人”。
可是当毛泽东在几天后(8月3日)找邓子恢谈话,希望加快合作化速度,将原定的100万合作社增加到130万时,双方又发生了争论。毛泽东对邓小平说,邓子恢的思想,“要用大炮轰”。
这种“大炮轰”就发生在1955年10月4日到11日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邓子恢、彭德怀和杜润生都做了检讨。
会后,出现了所谓的社会主义高潮。1955年10月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比例为325%,到了1956年3月比率达到803%,一个月之后达到903%,接下来,在1956年底,比率达到962%。除了西藏和有限几个牧区之外,全国实现了“合作化”。
长治试验引爆的结果最终就是如此。
摘自《共和国记忆60年·成长地标》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