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被免费、知识产权和千度软件库

王二有个软件公司。公司刚开始是做外包的,也就是美国人或者德国人下个单子,王二找百十个年轻的程序员,马不停蹄地忙上几个月,写上几百万行代码,还要调试很长时间,最后交货收钱。这样挣钱挣得干脆干净,但唯一的问题就是利润太薄。经验少一点的程序员还未必能挣到民工的钱,也基本上是被当民工使。王二也没办法,他虽是老板,也还是替人打工。这个行当拼得就是价钱和速度,你不做有的是人做,成本稍微上去一点就立刻没有竞争力。当然,那些欧美的客户把软件拿去,不管是用在手机电脑还是别的地方上,都是能挣大钱的。

王二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软件我能编,我为什么就不能像欧美公司那样挣大钱?中国市场这么大,肯定有机会的。于是,王二一直等着机会向市场推出自己的软件。在砸进去数百万的前期成本和大量的人力之后,王二的公司终于推出一款国内需求很大,但市场上又一直没有的软件。

这款软件的流行是预料之中的,绝大多数电脑的桌面上很快都多出了一个“王二”的小图标。可问题是,王二公司的销售收入和软件的流行完全不成比例。因为,除去少数的机关和公司,绝大多数人都是从网上一个叫“千度软件库”的地方“免费”下载软件。王二推出了一个成功的软件,但是却做了一个错误的商业决定,他为一款流行的软件赔了很多钱。

王二并没有因此而气馁。他觉得,只要软件成功,还是有一些公司客户愿意出钱买正版的。既然不能阻止普通用户“免费”使用软件,那就把正版的软件价格调得高一点,这样网上损失的利润可以从公司客户那里补回来。于是,当王二的公司推出下一款软件的时候,他特意选择了把正版软件的价格定得很高,期望这样可以回收成本盈利。这样做的一个结果是,王二的公司激怒了网民。很多人骂王二的公司追求暴利,一张光盘的成本不过几块钱,一套软件竟然要卖上千块,完全是抢钱。于是,这些网民有了更强的理由去千度软件库享受他们的“免费”软件。另一个结果是,正版软件的高价减少了软件的销售,王二并没有如愿回收他的成本。

如此试了几次,王二的钱也赔够了,终于有一天他幡然省悟,觉得还是继续给欧美当民工挣钱靠谱。有个朋友对王二说过几句箴言“改变可以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并有区分两者的智慧”。王二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大智慧:只要千度软件库这样的东西存在,当民工的命是不能改变的,既然不能改变,那就接受吧。

很多拥有知识产权产品都有一个非常类似的特点:创造的过程往往艰难漫长,耗费巨大且有很多不确定性,而一旦产品成功,复制这些产品的成本极低。从软件、文学作品、音乐和电影到药品、配方和工业流程都是如此。互联网的出现,则是将大范围的复制和传播很多产品的成本降低到接近于零。但是请记住,从印刷机复印机,到软盘光盘,再到互联网,这些技术虽然改变了知识产权的理载体和物理传播方式,但是它们都没有改变知识产权的归属。写软件的,写书的,写音乐的,拍电影的,这些人卖的不是光盘、纸张、油墨或者胶片,他们卖的这些东西里包含的知识产权,属于他们的知识产权,他们劳动创造出来的知识产权。不可以因为换了一种传播方式或者载体,就改变这种基本的产权归属关系。如果因为网上银行取代了纸质存折,导致所有人都可以随意动用你的银行存款,你会乐意吗?

但恰恰是因为知识产权创造成本高/复制成本低,且通常不具有排它性的特点,使得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传播是存在张力的。如果你有一个房子,别人也想要这个房子,那只能有一个人住在这个房子里。偷一个软件的知识产权没有这种问题,复制一下两个人都能用。如果你想造一个山寨的IPAD,你的成本不会很低,复制出来产品的质量也未必可比。搞一个山寨软件要简单多了,复制一下就行,几乎没有成本且跟原版的一模一样。所以,如果没有人保知识产权,靠所谓的自由市场充分竞争互联网精神,那样的结果几乎一定是对知识产权的随意践踏。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国家都有很强的专利法知识产权法,并花很大力气执法的原因。这不光是一两个公司是否有道德的问题,更是一个国家政府是否失职的问题。比如说,美国政府就根据法院的命令于去年11月底关闭了82个网站,这里面的一些网站只不过是提供了“平台”供网民自由“分享”音乐和软件,和千度软件库干的事情一模一样。

有人也许会说,作为一个消费者,免费就是好的,我是千度软件库的受益者,为什么我要支持打击千度软件库?是的,作为一个消费者,确实免费就是好的。只是,这意味着很多原本你应该能够看到的国产书籍永远都不会被写出来,你应该能够使用的国产软件永远都不会存在,你应该能够看到的国产电影永远都没人投资拍摄,你应该能够听到的国产音乐永远都不会被创造。这意味着,当你在抱怨为什么钱都给外国人挣了,而我们只能给外国人打工的同时,你本人其实就是背后的一部分原因,因为你的行为就根本没有给那些本土创新企业太多机会;这更意味着,当你在抱怨找不到高薪的好工作的时候,你本人就是让高薪工作少的一个因素,因为只有给知识产权高回报,人力资本才值钱,你受的教育才会值钱。微观地看,你是在免费享受别人的劳动,宏观地看就是所有人在免费享受一部分人的创造性劳动。如果你自己在贱买知识,又凭什么来抱怨别人贱买你的劳动呢?王二公司的失败,不是他个人的失败,而是一个国家的失败,是政府的失职。

有人也许会说,正版的东西太贵了,不可能消费起。我在《一沙一世界》里的“盗版软件禁绝之后”一文里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基本的结论是,如果知识产权得到充分保护,大家都使用正版,那正版的价格会大幅度下降。王二把软件价格定高是出于无奈,因为定低了大部分人还是不会愿意出钱买,最后干脆去宰那些愿意出钱的人。如果大家都使用正版,软件公司就不会选择那种自杀性的高价,因为这样既卖不动又会把市场拱手让人。

有人也许会说,互联网上很多东西都是免费的,而且并不存在侵权的问题,很多软件源代码都是开放的,难道免费和共享不就是互联网发展的方向吗?是的,这正是互联网的神奇之处。但是,请注意,免费是知识产权所有者自愿选择免费,而不是“被免费”。你看这篇文章可能是一分钱不花的,那是《华尔街日报》选择了免费提供这些内容,因为《华尔街日报》有别的收入流。换句话说,有别人在出钱支持这些免费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那就是免费提供产品,但通过别的方式来实现回报。只是,所有的这些都必须基于清楚的知识产权界定和与之对应的回报分配,免费并不意味着没有知识产权。

写到此处,笔者忍不住好奇地去某文库搜了一下自己的新书,发现赫然在那里,还是一个不完整的粗制滥造版。不告而取还这么没有专业精神,难怪那么多作家如此出离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