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名言随感之一:宇宙中最不可理解之事,乃宇宙是可以理解的

《浙江师范大学报》 发布时间:2012-11-15 00:00

■张法

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1879-1955)说:The most incomprehensible thing about the world is that it is comprehensible(宇宙中最不可理解之事,乃宇宙是可以理解的)。爱因斯坦的这句话内蕴着一种西方型的基本态度。当非欧几何摧毁了古希腊以来欧氏几何的绝对真理性,量子力学推翻了近代以来牛顿力学的绝对真理性之后,西方文化关于世界的理解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

欧氏几何认为,由平行线外一点,只能引出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非欧几何认为,由平行线外一点,可以引出一条以上的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非欧几何虽然与欧氏几何完全相反,但并没有否定其真理性,却否定了其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性。在现代物理学中,光究竟是波还是粒子,在于科学家设计什么样的实验去验证。用一种实验程序去看,光呈现为波,用另一种实验程序去看,光呈现为粒子。客观世界是怎样的,不仅在于它究竟是怎样的,还在于人用什么方式去看。理解世界方式的多样性以及由理解方式的不同而来的世界的多样性,也在人文中出现:精神分析中的意识与无意识,结构理论中的结构与解构,解释学中的文本在不同视野中的呈现……进而,不同文化对世界理解的差异也得到重新的思考。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印度文化以及其它文化对宇宙的不同理解,不再是文明与野蛮,科学与愚昧,理性与非理性的差异,而乃不同理解范式的不同。

当人对世界有了一种理解 (无论这理解是来自同一文化中的差异,如来自经验、理性、灵感、天才、无意识,还是来自不同的文化的差异,如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印度哲学)之后,怎样才能证明这种理解是正确的呢?在爱因斯坦那里,是必须用实验 (实验后面是一整套西方型哲学、逻辑、程序)来检验,爱因斯坦说,只要实验证明相对论是错的,他就立即放弃。

鉴于上面讲的理解的多样性和同质的有效性,当一种理解被证明是正确的之后,怎样才能知道它应用的范围呢?自觉到所有的理解都有一个有效范围,是当代西方的重大成就。界定一种理解的有效性边界,是保证理解不出偏差的重要条件。一旦要从范围去定义理解,那么,由之进一步要问的是——

第一,人能不能得到一种整体(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的理解呢?现代宇宙学表明,我们所理解的只是我们这一个有(由大爆炸而起的)开端的宇宙,这个宇宙之外是什么,这宇宙开端之前是什么,都无法知道。在这宇宙中理解这个宇宙,所受到的局限是什么呢?

第二,每一个由实验证明的理解都是有范围的,因为实验本身是有范围的,那么,有没有一个超越实验之理解呢?

第三,各个范围有限的理解,最终要由什么来理解呢?

人对宇宙的理解,只是对宇宙的提问,人怎样提问,宇宙就怎样回答,宇宙对人的提问的回答并不等于宇宙本身。宇宙的内容远远大于因提问而回答的内容。

理解世界,从很早的时候起,在各种各样的文化中就发生了,现在还在发生,将来仍会发生。然而,从整体上,人何以能够理解,每一具体的理解何以是这样的理解,却并不是很好理解的。因此,如果只从西方型的哲学、科学、逻辑去理解宇宙,那么,宇宙的可以理解本身是难以理解的。

这时,就可以理解,爱因斯坦在追求统一场中,内心有一个上帝的信仰。也可以理解,力图去把握科学和逻辑把握不了的Being(存在)的海德格尔,感受需要一个上帝的救渡。所谓的上帝,就是西方哲学和科学从逻辑上需要的那一个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的宇宙的整体性。而这个作为绝对整体的上帝却是西方的哲学和科学所无法证明的。这样——在理解的同时,这一理解本身并没有西方科学和逻辑所要求的充足的理由。正是在这一西方思维的困局中,爱因斯坦发出了他的名言:宇宙中最不可理解之事,乃宇宙是可以理解的,这句话可以反过来:宇宙是可以理解的,乃是宇宙中最不可理解之事。

亲爱的读者,您知道印度文化和中国文化是怎么解决这一问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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